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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故事感史官的忠義


作者:王建新


【正見網20120417日】


華盛頓的一個中學老師打電話邀請我去談談法輪功。  


對着一幫十幾的孩子,我知道應該講生動形象的故事。過去當過近二十年的老師,對孩子們是了解的。準備材料的過程中,忽然發現:我們從小學的教育孩子不要撒謊的故事,耳熟能詳的,幾乎人人知道的就是那個“狼來了”的故事。所以,從小我就知道,不能謊。為甚麼?因為最終是對自己不好,對自己不利,反過來傷害的是自己。所以,不能謊。那麼,在我們的心靈深處,不知不覺的形成的是,為了長遠的,或更大的利益,不能謊。不能只看一時。在這樣的思想基礎上,我們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觀念,就是做一些好事,或者是用一些好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,也是為了個人的。那麼,一旦這個個人利益如果受到威脅了,和不謊相對立了,那麼,就不會不謊了,取而代之的,就是謊。因為歸根結底,無論做甚麼,是以是否對個人有利還是有害為衡量標準的。


心裡覺得不對了,忽然明白了,這就是變異, 就又接着找。無意中發現了一個春秋時期齊國的史官的記載故事。


的是齊國國君與大臣崔抒的妻子私通,崔就把齊王殺了。當時的史官就直書“崔抒君”。崔抒要史官改寫,史官不從,崔就把這個史官殺了。但是下一個史官, 被殺的史官的大弟弟,仍舊寫“崔抒君”,崔就又把這個大弟弟史官殺了;接着第三個史官,是二弟, 還是這樣;到了第四個,三弟,還是不改,如實寫:崔抒君。 崔抒殺的手軟,無奈。沒有辦法,只好放棄。就在這時,正有第五位史官,(書中記載是別國的史官。因為齊國的史官一家就要了。)手裡拿着寫好“崔抒君” 的竹編向王宮走來。他的名字史上只留下來叫“南史”。第四位史官沒有被殺,他也就回去了。:我正準備去大殿,如果崔再殺了第四位史官,那我就再接着。


看了之後感到十分震撼。其實小時候也看過這段記載,但沒有在意。今天看來,特別不同。這幾個史官,根本不是為了自己的個人利益。不顧自己的身家性命,就是一個捨身取義。就是要盡自己的職責,本分,不阿權貴,不懼生死,真真的視死如歸。這才是真正的忠,忠於自己的職責,忠於事實。沒有個人,不考慮家人,棄了自己在世間的一切。這種不謊,才是至高的。是忠於大義。


區別是:為了自己做好人,還是為了大義,為他毫不為己做好人。


 


原文:


夏五月已亥,崔抒其君


齊莊王與唐姜通。唐姜,庄公之臣崔抒妻也。崔抒君。


謂太史曰:史書何記?


太史公曰:夏五月已亥,崔抒其君。


殺之。


謂其弟曰:史書何記?


曰:夏五月已亥,崔抒其君。


殺之。


謂其二弟曰:史書何記?


曰:夏五月已亥,崔抒其君。


殺之。


謂其三弟曰:史書何記?


曰:夏五月已亥,崔抒其君。


不殺。


兄弟三人以君侯之禮葬。


雖逢亂世,不失信義者,如是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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