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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故事:簡肅寬容 德行為本


作者﹕蕭玉


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,清正廉潔、秉公執法、善良大度皆是在朝野為官人士的優秀品質,而唐臨簡肅寬容、德行為本的事跡尤為值得稱頌。唐臨是京兆長安(今陝西西安)人,北周內史唐瑾的孫子,唐朝初期,唐臨曾任萬泉縣丞、侍御史、大理卿、御史大夫、吏部尚書等職。


 


唐臨任萬泉縣丞時,萬泉縣裡有犯罪的囚犯幾十名人,由於他們的罪過都比較輕且到了春天的農忙季節,唐臨便向萬泉縣縣令建議讓囚犯先回家助家耕種,緩解家人繁忙的勞作之苦。因為此前從未出現過類似的案例,縣令一口回絕了,理由是若耕種完罪犯不回來或者延期回來,法令滋彰則不能服眾。此時,唐臨回應到:「您如果擔心出現問題,我甘願承擔所有責任。」


 


而後,縣令因身體不佳而不能主持公事,唐臨便讓這些罪過較輕囚犯回家耕作,並和他們約定待縣令回來之前他們必須再回到監獄。囚犯們見唐臨如此寬容且體恤百姓之苦,都被他的恩德所感化,到了約定的時間,所有囚犯如期而來,唐臨也因此而聞名於萬泉縣。


 


唐臨執法中正不阿,不避權貴。他任侍御史時,大夫韋挺在朝堂上違反規定與道宗耳語,唐臨對道宗說:「您已經擾亂了朝廷的秩序。」道宗對此不屑一顧的說:「與大夫韋挺簡短談話不至於如此嚴格吧?」唐臨嚴正且不留回旋餘地的回答說:「大夫也擾亂了朝廷的秩序,這是萬萬不可的。」韋挺見唐臨正直嚴肅便心生敬意,大臣們都很驚恐,朝堂上頓時肅靜下來。


 


唐臨作為使者被派遣到嶺外期間,審理了交州刺史李道彥等被冤枉關押的三千多人。期間,多次調任到黃門侍郎,由於他秉公執法,加封為銀青光祿大夫。唐臨在個人生活上也是當時為官者的表率,他節儉少欲,不建造府第宅院,吃穿簡單樸素,對人寬容大度,從不張揚別人不經意犯下的過失。


 


有一次,唐臨想去給友人弔喪,他命令家童回家去取喪服,過了許久,家僮拿來女主人交給的一個包袱,打開一看,包袱裡卻是一件別種顏色的衣服,便嚇得不敢走進到屋裡來。唐臨知道以後,讓人找來童子對他說:「今天氣不順,不適合悲傷哭泣,我剛才讓你去拿白衣衫,就不要去了。」還有一次,唐臨叫侍者煮湯藥,結果侍者出了差錯,沒有把藥煮好。唐臨故意裝作不知道此事,對侍者說:「今天天氣陰暗,不宜服藥,把藥倒掉吧。」依舊沒有追究下人的過失,其寬厚仁慈的品行也被為官者所稱頌、效仿。


 


唐高宗繼位後,唐臨擔任檢校吏部侍郎,而後升任為大理卿。有一次,唐高宗詢問監獄在押的犯人數量等事宜時,唐臨準確無誤地一一回答出來。唐高宗愉悅地說:「從前,我曾是太子候,你就侍奉我,如今我繼承了皇位,你又在我身邊,為了報答、獎賞你此前的功勞,所以讓你擔任這個官職。治理國家重要的在於刑罰,用法太猛了,會草菅人命;用法太寬,則會放縱犯罪。你能夠持平折中,十分符合我的心意!」


 


唐高宗又曾經親自審問死囚,其他大理卿判決審理的罪犯都大聲喊冤,唯獨唐臨審理的罪犯沒有一個人喊冤。唐高宗甚感驚奇,查問什麼原因。罪犯們回答:「我們確實犯了罪,唐大人的判決,既不冤枉也不用酷刑,所以我們斷絕了翻案的念頭。」皇帝感歎了很久說:「擔任法官的就應該這樣啊!」


 


永徽元年(公元650年),唐臨升任御史大夫。第二年,華州刺史蕭齡之受賄的事情被告發,皇帝令大臣討論治罪。大多數人認為應該判處蕭齡之死刑,唐臨卻上奏說:「罪疑惟輕,功疑惟重。」他認為,國家太平時應該用中典,國家動亂時應該用重典。於是,蕭齡之得以免死。顯慶(唐高宗年號)四年,因為案件被牽連,貶為潮州刺史,在任上去世,享年六十歲。


 


唐臨簡肅寬容,德行為本的品質至今仍被後人稱頌,亦是華夏文明歷史光輝燦爛、感人至深的一筆寶貴財富。


 


--轉載自正見網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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